8月4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淄金罚决字〔2025〕44-45号)显示,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,欺骗投保人,被警告并罚款0.5万元;洪旭宇(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代理人),被警告并罚款0.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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